各市、縣(區)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社會事業局、財政金融局、總工會,省直有關單位,各大企業:
為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維護女職工權益,根據《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九條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決定對我省女職工衛生費標準明確如下: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在職女職工按照每人每月30元標準發放衛生用品或者費用。所需經費,企業可以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可以按規定從公用經費項目中列支。衛生費的標準將根據本省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生活水平適時作出調整。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總工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