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工勞監函字〔2020〕5號
全市各用人單位:
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又將進入高峰期。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部署,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福建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以下事項提醒各用人單位:
一、自覺履行工資支付義務,通過銀行轉賬或者以現金的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給農民工本人。
二、與招用的農民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實行用工實名制管理。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三、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臺賬,至少保存3年。
四、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超過1個月。施工合同要求履約擔保的,工程建設單位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五、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積極做好各項用工管理工作。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管理專員,做好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按規定開設、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
六、主動接受、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監督管理。
七、發生工資爭議時,積極協商解決,引導職工依法理性維權。
切實保障好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社會的和諧穩定,與廣大農民工朋友一道,為福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是我們的共同目標。讓我們一起努力!
全市職工服務中心聯系方式如下:
福州市職工服務中心:87932506;
鼓樓職工服務中心:88063753;臺江職工服務中心:85659367; 倉山職工服務中心:83815596;晉安職工服務中心:87316611; 馬尾職工服務中心:83681819;長樂職工服務中心:28200133; 福清職工服務中心:85212351;閩侯職工服務中心:22987651; 連江職工服務中心:26171619;閩清職工服務中心:22312351;羅源職工服務中心:26863051;永泰職工服務中心:24872176;
福州市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
(福州市總工會代章)
2020年12月14日